关于调整盛京银行添益系列理财产品九个月
定开16期业绩比较基准及部分费用公告
尊敬的客户:
“盛京银行添益系列理财产品九个月定开16期”(LC0721JZ9M16)第三投资周期于2023年6月14日到期,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及当前市场利率情况,自下一投资周期起,调整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具体调整如下: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业绩比较基准 |
固定管理费 |
浮动管理费 |
|||
LC0721JZ9M16 |
盛京银行添益系列理财产品九个月定开16期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3.80%-4.40%,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仅作为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用于计算浮动管理费,不构成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和保证。盛京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组合资产收益变动,有权在每个产品申购/赎回开放期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盛京银行官网公告。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以信息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 |
3.10%-4.00%,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以产品投资于债券、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类资产比例不高于20%,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下大类资产合意配置比例,考虑期限收益、资本利得收益、产品杠杆和费率等因素,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仅作为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用于计算浮动管理费,不构成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和保证。盛京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组合资产收益变动,有权在每个产品申购/赎回开放期前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盛京银行官网公告。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以信息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 |
本理财产品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05%(年化)收取固定管理费,原则上按日计提,于每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收取。每日计提的固定管理费=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固定管理费率/365。 |
本理财产品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30%(年化)收取固定管理费,原则上按日计提,于每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收取。每日计提的固定管理费=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固定管理费率/365。 |
本产品单个投资周期内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中值,超出部分80%将作为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原则上按投资周期收取。 |
本产品单个投资周期内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中值,超出部分20%将作为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原则上按投资周期收取。 |
本公告将于2023年6月14日生效。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盛京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盛京银行正在热销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盛京银行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