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新政防信贷挪用:贷款资金使用银行代划拨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9日
为了防范一季度信贷狂飙中占比过半以上的固定资产贷款风险,银监会19日正式对外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主要的特点是明确了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500万元以上的贷款资金使用需由银行划拨。"类似的管理办法在香港等市场已经非常成熟,是商业银行加强贷后资金监管的主动措施,但在国内目前还并不普遍,除非客户授权银行行使贷款资金划拨,银监会此举显然有收紧项目贷款资金管理的意图。
《意见稿》明确表示,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并明确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而根据《意见稿》,未来房地产开发贷款亦将执行办法中的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在此时推出'受托支付'的概念,主要目的还是在控制一季度信贷增长可能存在的资金挪用现象。从当季资本市场的走势看,一季度信贷增长必然有部分资金流入股市或其他投资领域。"根本的原因还是在市场需求的低迷,企业拿到信贷资金后用于扩大生产无利可图,必然会选择进入资本市场套利,这将放大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潜在风险。尽管到目前为止出于维持信心的考虑,国务院并未公开表示将打击这些套利行为,但系统内部的排查依然在推进,新的办法也是为了更好监管资金的流向。
据相关媒体报道,监管层近期强调除了以往最常见的借新还旧、短贷长用等贷款挪用现象外,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企业和项目之间出于利益关系,将银行贷款交叉、连环使用等,银行贷款的挪用掩盖了资金使用的真实用途,贷款的预期收益和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
根据银监会公告,银监会将在6月16日前就《意见稿》征集意见,办法正式发布六个月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