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间业务
一、委托贷款
业务综述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我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服务对象
委托贷款的服务对象为委托人确定的、符合《贷款通则》规定条件的借款人。
业务原则
- 我行(即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 委托人及借款人已在我行所属机构开立了符合规定的委托存款及结算账户;
- 委托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的余额;
- 发放委托贷款时必须坚持“先存后贷,先拨后用”的原则。
二、投标保函
业务综述
投标保函,是指我行接受投标方请求,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销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标下的合同,我行将根据招标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申请人条件
- 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资金通过我行结算;
- 能够交存等额风险保证金。
所需资料
- 填写《出具保函申请书》;
- 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证明材料;
- 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该业务的证明文件;
- 上年末和本期财务报告;
- 申请提供保函的相关经济材料;
- 开户证明
